前夫打前妻,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在探讨能否要回孩子抚养权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孩子共同生活,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拥有抚养权意味着要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安全且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前夫打孩子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前夫存在殴打孩子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虐待子女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因为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一个经常遭受暴力对待的成长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收集前夫打孩子的相关证据,比如孩子身上的伤痕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前夫存在对孩子不利的行为。其次,可以先尝试与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