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归男方,以后还能把抚养权要回来吗?
我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给了男方,可现在我觉得男方照顾不好孩子,我想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该怎么做才合法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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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之后女方是有可能要回抚养权的,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变更。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女方想要要回抚养权,可以先和男方进行协商,双方就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比如,若男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女方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的陈述等证据;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愿意跟女方生活,女方可以让孩子表达意愿并形成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总之,女方能否要回抚养权,关键在于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及相应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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