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我觉得男方照顾不好孩子,孩子跟着他生活和学习都受影响。 我想把抚养权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机会要回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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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便孩子抚养权目前归男方,女方也是有可能将抚养权要回来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作抚养权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出现了上述情况,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比如,若男方突然患重病,失去了抚养孩子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又或者男方对孩子不管不顾,甚至有打骂等虐待行为,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女方同样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同时女方也具备抚养能力,那么法院一般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支持女方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另外,如果存在其他合理的、能证明男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理由,女方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