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离婚能要抚养费吗,申请书怎么写?
我和对方已经走了公告离婚程序,现在想向对方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要。另外,如果能要的话,申请要抚养费的文书该怎么写,有没有规范格式和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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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告离婚是指婚姻一方当事人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在公告离婚后,是可以要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不管是正常离婚还是公告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关于要求支付抚养费申请书的写法,以下为您提供规范和要点: 首部应写明标题,如“抚养费支付申请书”。然后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方便法院识别双方身份。 正文部分,第一,要阐述请求事项,明确写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以及支付期限(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第二,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比如简要介绍婚姻情况,包括何时结婚、何时通过公告离婚等;着重说明孩子目前的生活、学习等费用情况,为什么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该金额的合理性依据。可以列举孩子的日常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具体数据。 尾部需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同时,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离婚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以支持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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