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是否可以追讨抚养费?
我和配偶还没离婚,但对方一直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家里的开销基本都是我在负担。我想问问,在这种还没离婚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对方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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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追讨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从法律角度来讲,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而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尚未离婚,只要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子女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抚养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对于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总之,法律为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未离婚情况下追讨抚养费提供了明确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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