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里有人似乎损害了公司财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损害公司财产达到什么程度才会立案呢?我担心这种行为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也想知道该如何维护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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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财产罪一般指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故意把公司的财物弄坏、毁掉,而且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毁坏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毁坏行为发生了三次以上,或者是有三个人以上一起公然毁坏公司财物,又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被立案追诉。一旦被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对于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市场秩序是很重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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