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发现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职务侵占达到什么程度才会立案呢?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因为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和法律的公正,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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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单位里的人,凭借自己在工作中的权力和便利条件,把单位的财产变成自己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该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其中,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就是六万元。也就是说,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及以上的,就达到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但总体上都要遵循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发现有职务侵占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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