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有人可能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我想了解一下,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而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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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单位的员工,借助自己工作的便利条件,把单位的财产变成自己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立案标准。而且,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务侵占行为的认定,不仅要看数额,还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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