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伤认定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现在就想知道做了工伤认定之后是不是就一定能拿到赔偿啊?不太清楚这中间的流程和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到底能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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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伤认定后,通常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就可以获得赔偿。例如,该条例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比如,如果工伤认定后,职工不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无法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也就难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和项目,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顺利获得赔偿。又或者,职工虽然被认定为工伤,但所受伤害极其轻微,未达到可以获得赔偿的标准,也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没有支付能力,职工获得赔偿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不过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做了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但最终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情况,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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