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未买社保,除要求补交外,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现在想让公司补交社保,同时也想知道,除了补交社保外,我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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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公司未购买社保的情况,员工除要求补交外,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那么,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因为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没有因为公司未买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仅仅要求公司补交社保,那么通常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因为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基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且解除原因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公司未买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由这些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如果员工想要获得经济补偿,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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