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伤人后赔偿不适合医疗费可以拿吗?

我和别人发生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对方拿出一些医疗费用单据要求我赔偿,但我发现里面有些费用好像和这次受伤没什么关系。我就想知道这种不适合的医疗费,我到底要不要赔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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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打伤人后,对于不适合的医疗费,一般是不可以获得赔偿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在确定赔偿的医疗费范围时,通常需要遵循合理性和关联性原则。也就是说,赔偿的医疗费应当是与受伤情况直接相关且必要的治疗费用。例如,因被打伤导致腿部骨折,那么用于治疗骨折的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与骨折治疗直接相关的费用,打人者通常是需要赔偿的。 其次,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费用,一般会被认定为不适合的医疗费,打人者无需赔偿: - 未经许可擅自购买与受伤情况无直接关联性的药品费用。比如受伤的是腿部,但伤者自行购买了治疗感冒的药品,这部分药品费用就不属于赔偿范畴。 - 用于治疗自身其他疾病的医药费。例如伤者本身有糖尿病,在治疗打伤的同时进行糖尿病治疗的费用,除非能证明该治疗与本次受伤有直接关联,否则打人者无需赔偿这部分费用。 - 未经相关卫生部门许可且未得到允许便自行去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费用。正常情况下,伤者应在合理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果擅自到不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费用打人者可以不赔。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总之,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的医疗费范围,如果对费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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