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外地已经居住超过一年能办理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在外地生活超过一年了,现在想离婚,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在外地办离婚,想了解下具体规定,是可以直接在这边办,还是必须得回户口所在地呀,想知道详细的办理方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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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不管在外地居住多久,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口在A市,即便在B市居住超过一年,协议离婚也得回A市办理。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户口簿(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 其次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相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举例,夫妻双方原来户口在C市,都在D市居住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若被告在D市有经常居住地,就由D市当地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在D市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起诉状,要明确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以及确定子女的抚养权等;双方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还有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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