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签字一个月冷静期后一方不去能办离婚证吗?

我和配偶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进入了一个月的冷静期。现在冷静期快到了,我担心对方到时候不去办理离婚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办成离婚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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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个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签字一个月冷静期后,一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协议离婚的流程,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或者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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