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夫妻应该怎样做?
我刚结婚不久,对夫妻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不太清楚。想知道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循哪些规则,在生活中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要求,比如财产方面、互相的义务方面等等,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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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 首先,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各自保留自己原有的姓名,不会因为结婚而必须改变。这体现了法律对夫妻独立人格的尊重。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其次,关于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这些活动,另一方不得加以限制或干涉。比如妻子想要继续深造学习,丈夫不能强行阻止,这保障了夫妻双方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再者,在生育问题上,夫妻双方平等享有生育、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共同协商,根据家庭情况和自身意愿来决定是否生育以及生育的时间等问题。 在财产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在处置时都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同时,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当一方因生病、失业等原因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有责任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中有规定。 此外,夫妻之间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对此予以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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