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获得民事赔偿后还能获得保险待遇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通过民事途径获得了一笔赔偿。现在想了解下,我这种已经拿到民事赔偿的情况,还能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呢?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劳动者往往会关心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则是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依法享有的一系列补偿和保障,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民事赔偿通常是在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侵权导致的情况下,劳动者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的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工伤获得民事赔偿后,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再获得保险待遇的。对于工伤医疗费用,一般遵循“填平原则”,即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因为医疗费用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不能因为多一个赔偿渠道就获得额外利益。但是,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项目,属于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和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与民事赔偿中的赔偿项目性质不同,是可以兼得的。 例如,小张在工作中被一辆外来车辆撞伤,属于工伤。他从肇事司机那里获得了民事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之后,小张依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保险待遇,不过之前已经获得赔偿的医疗费用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总之,工伤获得民事赔偿后,除了医疗费用外,通常还能获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案例有所不同,建议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