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中骨折怎么赔偿?


在工伤赔偿标准里,骨折赔偿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和标准来进行。首先,当发生工伤骨折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步骤,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才能获得相应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主要是确定骨折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一般会根据骨折的部位、恢复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例如,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数额。以七级至十级伤残为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