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后财产能要吗,现在该怎么分配?


离婚后对于婚后财产能否索要以及如何分配,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首先,婚后财产通常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婚后财产在正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拥有,双方都有权利进行处置。 如果离婚时,婚后财产没有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婚后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另外,对于一些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综上所述,离婚后婚后财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并进行分配的,分配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