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转账后分手了钱可以要回来吗?

我和对象恋爱期间有过不少转账,现在分手了,有些转账是对方以各种理由跟我要的,有些是日常表达爱意发的红包。我不太清楚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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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转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借贷则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转账是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等,或者明确是表达爱意的红包,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然而,如果转账是基于借贷关系,即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款,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那么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另外,如果转账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的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也有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虽然说的是彩礼,但在司法实践中,类似附条件的大额赠与也可参照此规定处理。 所以,分手时要判断转账能否要回,关键在于确定转账的性质是赠与、借贷还是附条件赠与,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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