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期的房子钱还能要回来吗?


在探讨起诉分期的房子钱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在购买分期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和规定。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来确立买卖关系的。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分期购房中,购房者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房款。 如果购房者想要通过起诉要回已经支付的房款,需要考虑合同解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回已支付的房款的。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要想解除合同并要回房款,就需要看是否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例如,如果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经过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购房者就有权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另外,在起诉时,购房者还需要考虑证据的问题。购房者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支付房款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同时也要提供开发商违约或者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相关证据。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合同解除,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其他问题,比如购房者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部分费用可能会从已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总之,起诉分期的房子钱能否要回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购房者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