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离婚就能多分财产吗?


在离婚案件中,许多人认为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在分割财产时多分。那么,法律上是否真的如此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婚外情”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的超出正常交往的情感或性关系。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依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 然而,这里的“过错”在法律上有特定的含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般的婚外情行为,如果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可能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的过错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抓住了对方偶尔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或短暂出轨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不会仅仅因为这些证据就判决让无过错方多分大量财产。只有当对方的婚外情行为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才更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获得适当的照顾,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相对多分一些,同时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即使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也不会完全剥夺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权利,而是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在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并不一定就能在离婚时多分财产。关键要看该婚外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以及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