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能拿到手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担心财产分割后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我和对方有一些共同房产、存款和车辆,不知道在法律程序中,我能否顺利拿到应得的财产,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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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财产是有可能拿到手的,但这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倾斜。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能拿到应得的财产,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所以,只要有合法的诉求和证据,并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离婚后是能够拿到应得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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