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是否能要回工资?
我前不久刚辞了职,但是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给我发。我心里很着急,毕竟这是我辛苦工作赚的钱。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辞职以后我到底有没有权利要回自己的工资,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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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辞职后是能够要回工资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和方式,不能随意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这种情况)时,单位应该马上把工资结算给你。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你辞职后拖欠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没有结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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