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赠与给未成年人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在探讨民法典中赠与给未成年人的合同可否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在这个合同关系里,赠与人有把财产给予对方的义务,而受赠人有接受财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赠与给未成年人的财产还没有转移权利,赠与人是有撤销权的。例如,赠与人答应送给未成年人一辆汽车,但还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这个赠与。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撤销权会受到限制。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就不能随意撤销了。因为公证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和强化,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比如,赠与人与未成年人签订了赠与房产的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即使房产还没过户,赠与人通常也不能撤销赠与。 另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不能随意撤销。比如,赠与人承诺给某贫困地区的未成年学生捐赠学习用品,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因为这涉及到公共利益和道德责任。 当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这是基于保护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比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殴打了赠与人,导致赠与人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就有权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比如,赠与人原本经济状况良好,答应赠与未成年人一笔财产,但后来生意失败,负债累累,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此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不再履行,而不是撤销已经完成的赠与。 总之,民法典中赠与给未成年人的合同能否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撤销权,但在经过公证、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情况下会受到限制,同时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影响撤销权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