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金钱是否能要回?


在探讨赠与金钱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简单来讲,就是我把我的钱心甘情愿地给你,你也愿意收下,那这钱就从我的名下到了你那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后就生效了,也就是说钱给出去了,通常就不能随意要回来了。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诚信原则。比如说,你承诺给朋友一笔钱,朋友也接受了,你把钱转给他之后,这个赠与行为就完成了,从法律意义上,这笔钱就属于朋友了。 然而,法律也并非完全不考虑赠与人的特殊情况。《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受赠人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家人,或者本来应该赡养赠与人却不管不顾,又或者赠与的时候约定了受赠人要做某些事情,而受赠人没有做到,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有权把赠与的钱要回来。 另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赠与人在赠与金钱后,自己的经济状况变得非常糟糕,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或者对自己的生意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赠与行为已经发生,赠与人也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部分或全部赠与的金钱。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一旦涉及到要回赠与金钱的纠纷,最好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与受赠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是否支持赠与人要回金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