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其他应付款挂账超过三年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账面上有一笔其他应付款已经挂账超过三年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税务或者财务上的问题,也不清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指导这种情况。希望了解正确的处理方式以及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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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除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之外,应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当其他应付款挂账超过三年时,需要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来考虑。 从会计处理角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定期对应付款项进行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这笔原本需要支付的款项,由于某些原因(如债权人放弃债权、债权人单位注销等)不再需要支付了,就相当于企业额外获得了一笔收入。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其他收入。而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属于其他收入的范畴,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当其他应付款被认定为确实无法支付时,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企业在认定其他应付款确实无法支付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相关文件、债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债权等。企业应留存好这些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果没有合理理由随意将其他应付款转销,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总之,企业对于其他应付款挂账超过三年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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