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给对象送了不少贵重礼物,当时是想着以后和对方结婚才送的,可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想把这些礼物要回来,但又不确定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所以想问问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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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是一种特殊的赠与行为。简单来说,这种赠与是赠与人以和受赠人结婚为前提条件而给予的财物等。比如,一方为了和另一方结婚,送给对方价值不菲的首饰、房产等。 从法律性质上看,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这里,结婚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条件。 当双方最终未能结婚,也就是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时,赠与人是有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的。这是因为赠与行为所依赖的基础条件不存在了,继续让受赠人保有该财产不符合公平原则。 不过,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区分赠与财产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如果是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价值较小的日常赠与,如情侣之间互送的小饰品、鲜花等,一般会被认定为是无条件的赠与,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而对于价值较大的财物,如房产、车辆等,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此外,赠与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赠与是附结婚条件的,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相关协议等。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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