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
我在和对象恋爱时,为了和她结婚,送了她不少贵重礼物,现在我们离婚了。我想知道,像这种以结婚为目的送出去的东西,我能不能在离婚后要回来?心里一直很纠结,也不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赠与行为和结婚这个条件关联起来,如果最终没有达成结婚的结果,赠与人就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判断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就是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结婚这一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 如果赠与的财产价值较大,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赠与是基于结婚的目的,那么在离婚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例如,一方为了结婚给另一方购买了价值高昂的房产或者车辆,并且明确表示是为了结婚而赠与,在离婚时,赠与人可以主张返还。 然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价值较小,且属于日常交往中的一般性赠与,比如在节日、生日时赠送的普通礼物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离婚后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这类赠与更多地体现了双方之间的情感表达,不与结婚这一特定条件直接关联。 总之,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要综合考虑赠与财产的性质、价值大小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