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起诉欠钱人吗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欠钱不还,我替他还上了这笔钱。我心里越想越气,就寻思能不能去起诉这个欠钱的人,让他把钱还给我。我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他,要是能起诉都需要满足啥条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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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欠钱人的。 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担保人的追偿权。当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也就是代替欠钱人向债权人还了钱之后,担保人在法律上就拥有了向欠钱人追偿的权利。简单说,就是担保人有权利把自己替还钱的这笔钱,再从欠钱人那里要回来。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里说的保证人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担保人,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追偿的权利。 不过,担保人起诉欠钱人,还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担保人因为履行了担保责任,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影响,所以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第二,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起诉的欠钱人是谁,要明确其身份信息。第三,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诉讼请求可以是要求欠钱人偿还自己代为支付的欠款金额,事实就是自己已经替欠钱人向债权人还了钱,理由就是依据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自己有追偿权。第四,该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追偿权:指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讨所承担债务的权利。 担保责任: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承担的代为履行或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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