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医疗过错该如何赔偿?

我受了工伤去医院治疗,结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过错,导致我的情况更严重了。我想知道这种工伤医疗过错的情况,赔偿该怎么算,有哪些赔偿项目,依据是什么,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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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工伤医疗过错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工伤医疗过错的含义。工伤医疗过错指的是在职工遭受工伤后,医疗机构在对其进行治疗的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失误、违规操作等原因,未能按照正常的医疗规范进行治疗,从而给职工造成了额外的损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出现工伤医疗过错时,赔偿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另一个是医疗损害赔偿关系。 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正常的工伤赔偿中,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而对于医疗损害赔偿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遇到工伤医疗过错时,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争取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前提。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伤保险的赔偿数额。 最后,对于医疗损害赔偿,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确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后,职工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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