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开庭结束后未宣判前是否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我有个案件一审开庭已经结束了,但还没宣判。我之前没请辩护律师,现在有点担心结果,想知道在这个阶段还能不能委托辩护律师,委托后律师能做些什么,对案件结果会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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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开庭结束后未宣判前,是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辩护律师则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这就表明,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一审开庭结束后未宣判前自然也在这个期间内,所以被告人是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 在这个阶段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对已经进行的庭审情况进行分析,审查证据、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发现有证据收集不合法、程序违法等情况,律师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为被告人撰写辩护词、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提交给法院供法官参考,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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