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在探讨交通肇事逃逸能否申请取保候审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基本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嫌疑人等待审判的过程中,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比如要遵守规定、随传随到等,在社会上等候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同样要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能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本身是一种加重情节的行为,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不过,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依然可以申请。 比如,如果肇事逃逸者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像可能只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并且能够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保证遵守相关规定,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又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综合评估,司法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例如逃逸者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受害者谅解等,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然而,如果逃逸者的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比如在逃逸过程中还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有再次逃跑、干扰司法程序等风险,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不适合取保候审。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并不绝对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