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付完购房定金后能退吗?
我在成都看了套房子,当时销售说得天花乱坠,我就稀里糊涂交了购房定金。现在冷静下来,有点不想买了,不知道这定金能不能退啊?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怕钱打水漂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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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付完购房定金后能否退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这个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交的一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仅仅是个人喜好改变,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通常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比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觉得房子位置不太好,不想买了,此时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或者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发现后不想购买了,那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比如国家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导致购房者不符合购房条件,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这不是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以定金应当退还。总之,在成都付完购房定金后是否能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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