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定金就不能退了吗?


在买房过程中,定金是否能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比如说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没有正当理由就单方面毁约,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 然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通常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开发商将已经卖给购房者的房子又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情况,这就属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政策突然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不符合购房资格等情况。 所以,买房子交了定金并不一定就不能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如果遇到定金退还的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