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退税说明什么?


个人所得税出现退税,通常有多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最常见的原因是预扣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进行预扣预缴的。然而,单位预扣预缴时是按照每月或每次的收入情况来计算税款的,这可能和年度整体的收入与扣除情况存在差异。比如,一些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但在预扣预缴时没有申报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就会导致之前多交了税,在年度汇算时就会产生退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年度汇算就是要把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除已预缴税额,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其次,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收入情况。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这些收入在预扣预缴时的计税方式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而在年度汇算时,这些收入会和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可能会出现退税的情况。 另外,还有可能是因为一年当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比如,某纳税人上半年工作,下半年失业在家,上半年预扣预缴了税款,但全年收入不足6万元,按照规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会产生退税。总之,个人所得税有退税说明在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扣除项目、收入计算方式等因素,导致之前缴纳的税款多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