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子能过户吗?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子过户,可又不太确定能不能过户。我担心会遇到什么问题,也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所以想问问,根据离婚协议,这房子到底能不能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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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房子通常是可以过户的。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和依据。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当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就意味着双方对该房产的处分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通常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然而,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判决支持过户请求,那么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由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手续。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房子一般是能够过户的,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办理过户时,要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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