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能以传真形式订立吗?
我打算租套房子,房东在外地,没办法当面签合同。他说用传真的方式把合同发给我签,我有点担心这样签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想问下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用传真来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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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通过传真的形式订立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订立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传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所以从形式上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用传真订立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不过,虽然传真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风险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能存在问题。因为传真件容易被篡改,而且在传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字迹模糊等情况。为了降低风险,在签订传真合同后,双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比如后续补签纸质合同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再次确认合同条款。此外,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传真件作为证据时,其证明力相对原件可能会弱一些。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要求提供合同的原件进行核对。所以,在签订房屋租赁传真合同后,尽量妥善保存好相关的传真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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