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内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冷静期,可冷静期还没结束对方就反悔不同意离了。我还是想离,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啊,法律上有啥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吗?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法定离婚情形
  • #婚姻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了,这就意味着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或者冷静期届满后未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协议离婚就无法完成。 不过,想离婚的一方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想离婚的一方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