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先不过户先公证是否可以?

我打算买套房子,卖家说先去做公证,过段时间再过户。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可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房屋买卖先不过户先公证到底行不行?
展开 view-more
  • #房屋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买卖中,先不过户先公证这种做法是可以的,但其中存在一些需要了解的法律要点和潜在风险。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屋买卖公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房屋买卖中进行公证,通常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等行为进行公证,证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内容合法等。比如在一些情况下,买卖双方为了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会选择到公证处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然而,公证并不等同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标志的。即使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人。 先不过户先公证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对于买方来说,在未过户期间,卖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债务纠纷等)导致房屋被查封、抵押等,从而影响买方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如果卖方在未过户期间去世,还可能涉及到复杂的继承问题,增加买方办理过户的难度。 如果选择先公证后过户,买卖双方可以在公证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卖方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若卖方未按时履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总之,虽然房屋买卖先不过户先公证在操作上可行,但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