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一个礼拜对方也没找我,能离婚吗?


在探讨“离家出走一个礼拜对方也没找,能否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即便只是离家出走一个礼拜对方没找,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而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仅离家出走一个礼拜对方没找这一情况,通常并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短暂的离家和未寻找可能只是双方在生活中产生的小摩擦,不能直接等同于感情破裂。不过,如果这一行为是长期积累的矛盾的爆发,并且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比如双方长期争吵、感情淡漠等情况,那么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综上所述,离家出走一个礼拜对方没找,若双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通过诉讼离婚则需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