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儿被前夫养了五年,我还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之前我把两个女儿交给前夫抚养,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最近我觉得自己现在的条件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想把抚养权争取过来,可又担心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不知道法律上还允不允许我争取。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争取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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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即便您的前夫已经抚养两个女儿五年,您依然是可以争取抚养权的。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推移和各种情况的变化,法律允许父母一方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通常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您能证明前夫存在上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或者您自身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例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等,那么您争取抚养权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此外,如果女儿已满八周岁,她们的意愿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院的判决。不过,变更抚养权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建议您可以先与前夫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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