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了购房意向金后是否还能退?

我前段时间去看房子,销售人员让我交了购房意向金,说这样可以优先选房。现在我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不知道之前交的购房意向金能不能退。我也不太清楚意向金和定金是不是一样的,想问下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意向金还能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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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意向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交了购房意向金后能否退还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购房意向金的法律性质。购房意向金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在实践中通常是购房者表达购房意愿的一种方式,交给开发商或中介,以获得优先选房等权利。 与购房意向金容易混淆的是定金。定金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购房意向金与定金不同,一般来说,意向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或中介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意向金在一定条件下可退还,那么在该条件成就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意向金。例如,双方约定在购房者未选中合适房源时,意向金应全额退还,这种情况下,若购房者确实未选到满意的房子,就可以要求退还。 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当购房者不想购房并要求退还意向金时,应与开发商或中介进行协商。因为意向金本身只是一种表达购房意愿的预付款,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开发商或中介没有理由无故扣留。在协商过程中,购房者可以说明自己不想购房的原因,争取对方的理解和同意退还意向金。 若协商不成,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相关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他们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该退还意向金。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款凭证、协议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交了购房意向金后能否退还,要根据具体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购房者在交意向金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明确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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