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我和公司发生了一些劳动纠纷,比如拖欠工资、未给加班费这些。现在事情过去有一段时间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想问下在时间等方面是否还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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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时效是会有中断和中止情况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说,在这一年时效内,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像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能让时效中断。而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你不能在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就会中止。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你能否还进行劳动仲裁,需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看是否超过仲裁时效,以及有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如果自己判断不清楚,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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