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行医造成伤害是否可以刑事附带民事?
我被一个没有行医资质的人看病,结果身体受到了伤害。我想知道,在追究对方非法行医刑事责任的时候,能不能同时要求民事赔偿呢?具体该怎么做,有什么法律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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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行医造成伤害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通俗点讲,就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顺便把因为这个犯罪行为导致的民事赔偿问题一起解决了。 在非法行医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而当非法行医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身体伤害,被害人就可以在追究非法行医者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就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情况而言,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了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导致被害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所以,当你被非法行医造成伤害后,你完全可以在司法机关对非法行医者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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