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否有权收回?

我家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登记在我名下。现在父母和我有点矛盾,说要收回房子。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是只要他们出钱买的,就随时能收回吗?还是有什么条件限制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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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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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否有权收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前出钱买房,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旦赠与完成,通常情况下父母不能随意收回房子。 其次,若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后出钱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样,完成赠与后一般不能收回。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父母可能有权收回房子。一是存在附条件的赠与,例如父母出钱买房时约定子女要对其尽到赡养义务等条件,当子女未履行这些条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是出现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并非绝对有权收回,要依据具体的赠与情况以及是否满足撤销赠与的条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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