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能否收回?
我爸妈出钱买了套房子,直接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现在他们和我有点矛盾,说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话,到底可不可以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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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可以收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要明确这可能涉及赠与行为。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当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时,在很多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对子女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是一般的赠与,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也就是没有完成赠与手续时,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房产已经登记在子女名下,赠与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这些严重的不当行为,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子的。 此外,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并非是赠与的意思,而是基于其他法律关系,比如借名买房等情况。若有相关的协议或者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那么父母可以依据协议和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房屋的实际归属,从而收回房子。但这种情况下,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就非常关键了。总之,父母想要收回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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