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是否算赠予?
我父母最近买了一套房,直接就把我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了。我有点搞不清楚,这算不算是他们把房子赠予给我了呀?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事儿,比如说还能要回去不?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怎么认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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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通常是算赠予行为的。赠予,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这份财产。在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的情形里,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然后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可视为父母将该房产无偿给予子女,子女成为房产的所有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这一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通常情况下,当房产完成登记手续,产权转移至子女名下时,赠与行为就完成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书面约定,表明该房产并非赠予,而是出于其他目的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为了子女上学落户等,那么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赠予。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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