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被判无效,无效部分能继承吗?

我家里老人立了遗嘱,可后来遗嘱被判定无效。现在就想知道,这遗嘱里无效的那部分财产还能不能进行继承啊?我很担心这部分财产的归属问题,也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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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被判无效后,无效部分是可以继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多种,比如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所以,当遗嘱被判定无效时,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总之,遗嘱无效部分是能够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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