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住院垫付的钱保险能要回吗?
我在交通事故中垫付了伤者的住院费用,现在想知道这笔钱能不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要回来。我担心如果要不回来,自己会遭受损失,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情况,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要回垫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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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住院垫付的钱,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从保险公司要回的,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垫付费用的性质。交通事故中垫付的住院费用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而先行支付的费用。 其次,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讨论: - 如果所投的保额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在先行垫付款项之后是有可能将款项收回的。比如,交通事故中各项赔偿费用总计10万元,而您投保的保额为15万元,这种情况下若您垫付了部分费用,在与保险公司协商后,是可以要回垫付费用的。 - 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是全责,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的部分,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事故总赔偿费用20万元,保额只有15万元,车主垫付了3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后,剩余2万元需车主承担,此时车主垫付的3万元中,相当于承担赔偿责任的2万元拿不回来,只有1万元可以尝试从保险公司要回(前提是符合保险报销规定)。 再次,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垫付医疗费用时,应当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票据等,这是后续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最后,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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