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否能追究违约责任?


在探讨合同无效是否能追究违约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合同无效和违约责任的概念。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认可。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违反了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需要承担的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既然合同本身都没有法律效力,那么基于该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为违约责任是基于有效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如果合同都无效了,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违约”一说了。 不过,虽然合同无效不能追究违约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受损失的一方就无法获得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就需要对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时不能追究违约责任,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