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先开发票后付款吗?
我和合作方谈业务,对方要求我先开发票他们再付款。我有点担心开了票之后他们就拖着不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先开发票后付款呢?我想了解这样做有没有风险,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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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先开发票后付款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操作方式,但这在法律层面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待。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并没有明确禁止先开发票后付款这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一规定主要强调的是经营业务发生后发票开具的要求,而对于开具发票和付款的先后顺序并没有强制限制。 然而,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实践中,如果仅开具了发票,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付款情况,可能会给收款方带来不利。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发票有可能被法院视为付款的凭证。比如在一些案例中,付款方可能会以已经收到发票为由,主张自己已经完成了付款义务。而收款方如果不能提供其他有力的证据,如合同约定、付款记录等,来证明对方并未实际付款,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收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条款,并且注明发票的开具不代表款项已经支付。同时,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与交易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先开发票后付款在法律上没有被禁止,但需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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